第一百六十六章 吹捧

步兵长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菜瓜小说www.hzssysp.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夏洛克是该论坛的资深会员,虽然平时发言少,但认识他的人很多。所以他的这篇书评很快就引起了大量书友的关注。
  
      “真的假的?神探夏洛克你可不要骗我们。”神探夏洛克是夏洛克.罗宾在该论坛的昵称。
  
      “咱们大侦探也忍不住写书评了?”
  
      “听你的介绍这部书主角的名字好像叫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你同名呀,你不会是因为这个才推荐的吧。”
  
      看到这几条评论夏洛克没来由的感觉到一阵不舒服,忍不住想要驳斥他们。
  
      手放到键盘上才反应过来,我平时不是这样的啊,今天这是怎么了?
  
      很快他就找到了原因,还是受到这部书的影响了。更准确的说是夏洛克这个名字让他产生了强烈的代入感。所以容不得别人说一点不好。
  
      多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夏洛克满是沧桑的感慨了一句。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多大了呢,其实才三十岁出头。
  
      “说实话,这部书让我产生了极深的代入感。我喜欢这部书。”找到了原因,夏洛克也没有隐瞒的打算,直接把真实原因告诉了大家。
  
      作为一个老鸟,他深知争吵只会让大家讨厌,不会起到任何作用。有时候分享真实感受反而更容易打动人。
  
      果然,看了他的回复,下面调侃他的人就少了很多。
  
      “哇,看来大侦探是来真的,这书真的这么好看吗?”
  
      “我决定明天就去买一本。”
  
      “就冲他能和大侦探产生共鸣,这书我买了。”
  
      这么大一个论坛第一时间入手这本书的肯定不止夏洛克一个人,在他发帖不久就有其他看过的人也来论坛发表阅读心得。
  
      有些人另开一贴写着自己的感受,也有人觉得其他人已经把自己的想法也写出来了,就干脆在别人的帖子里留言了。总体来说夸奖的人占大多数。
  
      而夏洛克的书评因为发的最早,写的相对较为专业,是所有帖子里人气最高的一个。
  
      这让他颇感得意,别看咱不活跃,偶尔发个贴子就能引起话题。
  
      很快,另一篇人气很高的帖子进入他的视线。
  
      七夜,十颗星。
  
      看标题就知道是关于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而且标题很明显是在模仿他的那个帖子。
  
      我倒要看看你写的怎么样,要是写的好就算了,要是写的不好就要你好看。夏洛克心里这样想着,手上一点都不慢,移动着鼠标就点了进入
  
      “这个帖子的标题是借鉴了大侦探夏洛克的创意,特此说明,并对大侦探说声谢谢。(看这个帖子之前推荐大家先去看看大侦探那个帖子)顺便说一句,我也是福尔摩斯的忠实粉丝。”
  
      看到开篇第一段话,夏洛克心中的那一点不满瞬间就消失不见了。反而对这位发帖子的人多了三分好感。并产生了一种英雄相惜的感觉。毕竟大家都喜欢福尔摩斯啊。
  
      继续往下看:
  
      这部书写的如何我就不多说了。大侦探夏洛克的帖子已经写的很清楚了。我们着重来说说七夜这个作者。
  
      说心里话,他实在太惊艳了。如果他是女人我想我一定会爱上他,并疯狂的追求他。
  
      我们不说他其余作品,只说推理小说。《嫌疑人》另辟蹊径推倒了所有推理小说的定理,不说剧情,仅仅是模式上就征服了我。
  
      《福尔摩斯探案集》更是让我对他五体投地,这要是一个多么博学多才的人才能写出这么优秀的作品。
  
      七夜对细节的处理尤其让我吃惊,就以《红发会》为例。这个故事发生在一百多年前的约翰家,谁知道一百多年前的约翰是什么样子的?
  
      别说一个外国人,哪怕是约翰家也很少有人了解那么清楚吧?
  
      可是七夜这个作家就非常了解,尤其是一些细节方面。毫不夸张的说,他对大约翰家的了解让大多数约翰人羞愧。
  
      而且他还把这些东西完美的应用到书里面。
  
      书里说共济会会员不允许佩戴弓形指南针状别针,我以为是杜撰的。查了很多资料才知道原来真的有这回事。
  
      原来曾经真的有一款艾尔伯特式项链。一百多年前也真的有一个叫做萨克斯-克伯格的广场。
  
      这样的小细节充满了整个故事。如果不是知道七夜才二十岁,我都忍不住会以为这是一个一百二十岁的人写的回忆录。
  
      由此可以看出,七夜为了写这本书而深入的了解过约翰家一百多年前的历史和风俗习惯。
  
      我不佩服七夜的天赋其才,让我佩服的是他那种认的态度。为了一本书花费那么多功夫去了解一段根本就没人关注的历史细节。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