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2 人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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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跟黄百鸣几人把合同签完,又将诸葛茂、徐克和施南生等人介绍他们认识之后,王梓钧已经来不及赶去美国参加首映式。//无弹窗更新快//坐飞机就得十几个钟头,飞到那边首映式早已经结束。

    不过早晚还是得去一趟的,王梓钧原创的《哈利波特》第三部《哈利波特与精灵岛》,已经正式完稿了。.

    不过既然现在不着急着过去,那么干脆再花几天修改一下。由于是英文写作,抄袭还好,原创之下王梓钧真的对自己的笔下文字没有什么把握。

    “董事长,刘嘉铃小姐找你,要不要见?”陈曦在专线电话里问。

    “让她进来吧。”王梓钧翘着二郎腿,窝在宽大的转椅中读着自己的小说稿子,一边用红笔涂改一边说。

    王梓钧心里想的是,什么时候弄几台电脑过来,办起事来方便得多。不过现在的计算机只能用英文输入,对于自己写中文剧本没有什么帮助,虽然大陆已经有了汉字输入的办法,但距“王码五笔”的发明还有好几年。

    自己要不要把五笔输入法的设想提出来,然后让一群来人拆字,把五笔提前发明出来呢?反证咱也姓王,发明出来的同样可以叫做“王码五笔”,而非“宋码五笔”、“刘码五笔”,也算对得起那位姓王的发明者了。

    王梓钧脑子里正想着是否抢了王码五笔的发明权,刘嘉铃已经到了他的办公室里,脆生生地喊道:“哥!”

    王梓钧将目光从稿纸上移向刘嘉铃,顿时身子一抖,差点没顺着椅子滑到地上去——刘嘉铃的打扮把他给吓住了。

    原本清纯可爱的刘嘉铃,此时穿了一件鲜红色的妮子风衣。风衣束着领,衣摆几乎要遮到刘嘉铃的膝盖。风衣被腰带系得死死的,下面却露出半截白色的休闲裤,还有刘嘉铃脚上红色的皮鞋。

    乍看起来。刘嘉铃就好像是被分成了三段,脑袋到膝盖是一段,全是大红色的,膝盖到脚踝又是一段,是米白色,最后鞋又是一段,是暗红色的。

    反正,煞眼的红色大色块给人一种头重脚轻的感觉。毫无任何美感可言。

    这还不算什么,刘嘉铃的头发也专门做过,烫得微卷披散在后背上,还画了眉毛,描了口红,整个看上去就好像二十多岁女人,生生老相了十岁。

    王梓钧好笑地问:“哪个造型师给你设计的这身?”

    “哥,这件风衣是我前天用你给我的钱买的,好看吧?”刘嘉铃高兴地说道,还特意原地转了个圈让王梓钧能看到背后。

    王梓钧点头说:“衣服跟人都好看。”

    刘嘉铃一听笑得更灿烂。王梓钧又补充了一句:“好看的人穿看好的衣服,穿出来的效果却不一定好看。”

    刘嘉铃听不懂王梓钧为什么这么说。脸上的笑容渐渐消散,代之的是疑惑的表情,问道:“哥,你是说我穿起来不好看吗?”。

    王梓钧问道:“你妈妈是画工笔画的,你对画画懂不懂?”

    刘嘉铃不好意思道:“小时候学过,不过画工笔画一画就是几个小时,我坐不住。后来就不学了。”

    “那你知不知道画工笔画时,构图和上色很重要?”王梓钧继续问道。

    “知道。”刘嘉铃点头说。

    王梓钧笑问:“那你见过你妈妈画画时,用一大堆红色涂满大半张画纸吗?”。

    刘嘉铃低头看看自己的衣服。脸上烧得慌,怎么还不明白王梓钧话里的意思?

    “还有,你那破妆谁给你画的?赶紧全给我去洗掉!”王梓钧没好气道。

    刘嘉铃直接懵了,这可是她一整个中午的杰作,就为打扮漂亮一点,来得王梓钧哥哥的夸奖。她心里明白,以后想在电视台里混得好、在香港混得好的话,就必须紧紧地抱住王梓钧这条粗大腿。

    可刘嘉铃没想到,她自认为很成熟漂亮的精心打扮,却直接被王梓钧否定了。

    刘嘉铃不敢违抗王梓钧的命令,就在董事长办公室外的水槽里把脸给洗了,将妆容擦得干干净净才回去见王梓钧。

    “这才对嘛。”王梓钧看到刘嘉铃一张清水出芙蓉的脸蛋,才终于满意点头,招手道,“玲玲,过来!”

    刘嘉铃很喜欢王梓钧叫她“玲玲”这个称呼,不仅是好听,而且说明王梓钧很喜欢她这个小妹妹,以后可以继续罩着她。

    还有个隐藏在刘嘉玲心底的念头就是,希望以后王梓钧能够继续给她钱花。从小得的零花钱只够买颗糖吃的刘嘉铃,昨天在花起王梓钧给她的那笔钱时,刚开始还有些负罪心理,可是花着花着就痛快起来。

    刘嘉铃心理渐渐起了一股想法:自己若真是王梓钧的妹妹,那该有多好!那样就有好多零用钱,可以在商场里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而不是每次都只能站在远远的地方看着。

    所以,无论是为了将来的生存,还是现在能继续有零用钱,刘嘉铃都觉得要跟干哥哥拉近关系,辛辛苦苦地打扮一番,要让王梓钧刮目相看。

    刘嘉铃乖乖地走到王梓钧跟前,看到王梓钧手里端的小说稿,问道:“哥,这是什么?怎么全是外国字,你都看得懂吗?”。

    王梓钧笑道:“这是我写的小说,准备拿到美国和欧洲去刊印出书,外国佬们可看不懂中文。”

    “这是你写的书?还全是外文的!哥,你真厉害!”刘嘉铃一脸惊讶与崇拜。这表情可不是装出来的,而是发自内心。在刘嘉玲看来,作家已经够厉害了,而王梓钧还是个可以用外文来写作的作家。

    “少拍我马屁。”王梓钧笑着放下稿子,问道,“你身上有扎头发用的皮筋吗?”。

    “皮筋没带在身上,只有这个。”刘嘉玲从风衣的口袋里掏出一根红头绳。

    王梓钧接过红头绳,用桌面笔筒里的剪刀剪成两段,说道:“过来一点,我给你扎头发。”

    刘嘉玲走到王梓钧面前,然后蹲下去后脑对着王梓钧。好方便他扎头发。

    “扯上了二尺红头绳,我给我喜儿扎起来。哎~~扎呀嘛扎起来……”王梓钧一边唱歌,一边把刘嘉玲披散在后背的微卷烫发分成两个部分,然后用手当数字将头发理顺。

    刘嘉玲听着王梓钧口中哼哼的小调,惊讶道:“哥,你也会唱《白毛女》啊?”

    “我为什么不能唱?”王梓钧问。

    刘嘉玲说:“你不是从台.湾来的吗?《白毛女》可是反对地主老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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